11月,微博朋友圈被一段视频刷爆,知名美妆博主宇芽,在电梯里遭遇拖拽殴打,施暴者不是陌生人,而是最亲密的枕边人,用尽全力也逃脱不了魔掌,隔着屏幕我们都可以感受到那种濒死感。
12月,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引起轩然大波,北大法学院大三学生包某长期处于男友牟某的“精神控制”中,身心俱疲万念俱灰,最后选择自杀。如果看到标题还不能完全明白“精神控制”的意义,随后受害人朋友更新的二人的微信聊天截图绝对让你不寒而栗。无需动手,精神的摧残和折磨绝对可以置人于死地。
这些事情看上去没有关联,却折射出同一个的问题,亲密关系中一种致命的毒瘤,家庭暴力。
我们从小到大总被教育不要和陌生人说话,学会了不少识别和远离坏人的方法。可是,如果恶魔就在身边,我们该怎么办?今天我们从施暴人、受害人、旁观者的角度来剖析这种病态的关系。
谁是施暴者:识别“恶魔”
在亲密关系中施暴者往往是包裹在一层厚厚的糖衣中的,吸引着最需要“糖”的孩子。所以“擅长爱你,投你所好”是他们的共同特征。在一段关系开始时,ta可能会热烈的追求、示爱,对你无微不至的照顾、呵护,掌握你的每个动态,了解你的所有想法,让你感受到一种发自内心的被需要、被关注、被爱的感觉。这种感觉是ta伪装的吗?也许是,比如PUA(Pick-upArtist)成员,他们会通过系统的学习把自己塑造成这样的人设。
但是我们还要警惕另一种施暴者,不需要伪装,ta可能是真的爱你,同时ta也是一个亲密关系摧毁者—边缘型人格。边缘型人格的形成原因很复杂,有生理原因:大脑前额叶冲动控制功能异常、杏仁核异常激活,在负性情绪之下容易做出冲动、极端的行为,有研究显示,边缘型人格障碍自杀自伤的发生率是正常人群的40-50倍。还有不容忽视的心理原因:成长在一个充满边缘色彩的家庭、一个受到创伤的童年,造成ta在亲密关系中带着“情感两极化”的桎梏。
边缘型人格者在亲密关系中总是在两个极端摆动,一方面非常依赖对方,一方面又总是对最亲近的人下狠手;百般顺心时觉得对方是世界上挚爱的人,可是一旦遭到“背叛(并非真的背叛,可能仅是没满足自己的要求)”,又会用各种手段让对方下地狱。“要么爱,要么死”,和他们相处会感觉很累,但是又无法抽身而出,不仅仅是爱人,有时甚至连治疗师都会被过份卷入。
这是一种病态的人格特征,不加控制任由这种具有毁灭性特征的性格发展,不仅会导致人际关系冲突不断,自己也会因为反复的关系破裂而痛苦万分。不要用爱的名义绑架爱你的人,有病治病,如果发现这种情况,请主动就医。
受害者:要勇敢,不要完美
容易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,大多数具有一些特质,并非不好,反而很常见,正如前文所说,那就是特别渴望“糖”的孩子。
糖是什么?是爱。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被别人爱,全部的、热烈的、浪漫的、被拯救的爱。似乎被这样爱着,才有价值,才算完美。正是在这种心理下,往往容易在一段关系开始时被对方的“糖衣”迷惑,不假思索的投入关系中。
“活该论”不仅是网络暴民们中最可恶的言论,也是受害者发自内心的恐惧“我被这样对待是不是也有我自己的原因”。但事实往往相反,有些受害者甚至看上去很优秀,当知道ta被家暴时,周围的人会不敢相信。
其实“优秀”的背后是自我否定,自卑胆怯,盲目的慕强心态,又带有一些“完美主义”情节,不想丢脸,不想被别人看轻。严重者可能是另外一种常见的病理性人格类型—依赖型人格。
依赖型人格对亲密关系与归属感有过分的渴求,有时候这种渴求是非理性的、非真实的。在找到一个“安全感”后,宁愿放弃自己的个人兴趣、人生观,哪怕委曲求全,哪怕所谓的“爱”被暴力裹挟着。造成这种人格有一定的心理因素,和原生家庭的教养模式相关,和抑郁症、焦虑症的共病也很常见。
每一个受害者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:你值得被爱,值得被很多人爱,值得离开错的追求更好的爱。被爱不需要完美,哪怕你有很多缺点,这都不是被暴力的理由。真正的爱,是彼此缺点和优点的协奏曲,是互相包容谦让,是给对方面对未来的动力和勇气,是在不爱了之后坦然放手、彼此成全的决断。
不做旁观者:你也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
对受害者的伤害来除了自施暴者,还有可能来自旁观者,这种二次伤害往往杀伤力更大,对受害者的精神打击更深远。除了上文提到的“活该论”,这是最可怕的旁观者言论之一,还有两种常常被我们忽视的旁观者思维,“劝和不劝离”和“以暴制暴”。
“活该”是世界上最令人痛苦一个词语:“我已经是一个受害者了,但这还不够,我的痛苦居然完全是我自己造成的。”这难道不比痛苦还痛吗!
作为旁观者,我们都有可能经历任何一种痛苦,当我们在遭遇痛苦时我们最需要的是共情、安慰、帮助,在这个前提下,我们可以分析造成痛苦的原因,但分析原因不是“judge”,不是所有原因都有对错,解决问题才是更应该要做的。
“劝和不劝离”的心理动机和受害者思维一样,如果看到暴力仍然熟视无睹,需要反问,你打算维系着什么?又在害怕什么?真正的善意是需要勇气的,没有勇气的善便是虚伪的善。
持“以暴制暴”观点的旁观者初听似乎并无不妥:我感到愤怒,所以我要把愤怒表达出来。但是这个观点有两个问题,第一,不是你不是当事人,施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力量的悬殊,有时没办法用同等的暴力抗衡;第二,在家暴中,受害人往往像掉到一个关系的洞里,无助又恐惧,任凭你在洞外加油呐喊咒骂,ta可能只会感到更多的恐惧。最重要的是,用一种暴力抗衡另一种暴力,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、仇恨叠加,而问题却丝毫未解决。
在人类精神高度文明的今天,家暴的发生率仍不容小觑,浮于公众视野的事件不过是冰山一角。家暴不仅是拳脚相加,也是精神控制,还可以是冷漠折磨。家暴的受害者可以是“她”,也有可能是“他”,也可以是幼小的“他/她”。
我可以抱你吗爱人?如果是用暴力的方式,哪怕只有一次,答案永远都是“不要”。
摘自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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